防范打着“订单农业”幌子坑农

本文转自:广西日报

尹之口

有感而发

尹之口

近日,农业农村部、公安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《关于防范“订单农业”骗局风险的提示》。近年来,以“订单农业”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,一些不法分子打着“订单农业”幌子,实施合同诈骗、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,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。

订单农业是近年来的农业热词,但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,在我国已发展了几十年。早在20世纪80年代,就有企业(老板)到农村与农户签订(约定)农产品收购订单,农户按照要求进行生产,企业(老板)按约定价格收购,双方合作共赢。

但是在这几十年的发展中,订单农业的发展并非一路坦途,而是暴露出不容忽视的风险。由于农业生产的周期长,前期需要农户单方投入,一些不法分子便瞅准机会,利用诱人“订单”,骗取农户先期购买其假劣种苗、化肥、农药、饲料等,随后卷款跑路,或在农产品出产出栏时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合同,等农户发现上当受骗时,只能欲哭无泪。

那么,这是否意味着订单农业模式不可行呢?事实上,规范、诚信的订单农业在很多地方早已枝繁叶茂、开花结果,深受广大农户欢迎。

比如全国闻名的“菜篮子”基地山东寿光,当地蔬菜产业通过订单农业模式,与众多大型超市、加工企业建立长期合作。企业提前向农户下订单,明确蔬菜的品种、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。农户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标准化生产,产出的蔬菜不仅品质优良,而且销路稳定。

再如这些年持续走红的柳州螺蛳粉,其生产企业用到的酸笋、石螺、木耳、腐竹等原料,基本上都是通过订单与农户或农业合作社进行合作的。此举既保障了农户的收入,又稳定了企业的原料供应,从而保证柳州螺蛳粉品质的长期稳定,使得柳州螺蛳粉产业得以健康发展。

这些成功案例的背后,有着共同的特点。首先,有完善的合同保障。合同条款清晰明确,对双方的权利义务、产品标准、价格波动调整机制、违约责任等都有详细规定,避免了后期的纠纷。其次,有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作为保障。从订单签订到生产过程,再到收购环节,都有严格的监督,确保企业和农户都依法依规履行责任。此外,还有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体系,保障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。

可见,要杜绝打着“订单农业”幌子坑农害农的事件发生,需要多方发力。除了需要企业诚信经营,农户提高防范意识,更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订单农业市场的监管和服务,推动订单农业向更规范、更专业的方向发展。

发展好订单农业,受益的不只是企业和农户,更能连结起一长串工农业产业链,创造大量的就业岗位,推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。各方应共同努力,防范不法分子打着“订单农业”的幌子坑农害农,让订单农业在阳光下健康成长。


(乡村责编:拓荒牛 )